岳人社字〔2017〕13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
答 复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扶贫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试行意见,我们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按政策要求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及大病保险。
一、厘清全市贫困人口底数。全市共有贫困人口25.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5.2万人,贫困人口参保率已达到99.6%。
二、制订医保政策扶贫惠民。城乡居民医保方面,我局会同市扶贫开发办、市财政局等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我市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岳人社发[2017]11号)。以政策托底,助力扶贫攻坚,采取“参保补助”与“提高待遇”的方式服务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两提高,一降低”:提高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比例,政府补助达50%;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将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保障并低于低保困难群众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方面,建立了“一站式”结算机制,采取了大病保险由商保公司承办的模式来运作大病保险,完成201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追补,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大病患者负担。2017年度正按政策对所有参保人员进行补偿。
三、重点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肿瘤等重大疾病,开展了特药支付管理工作。召开全市特药专题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的通知》(岳市医险[2016] 52号)文件。建立特药企业、特药协议药店、特药责任医生、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参加的特药支付工作群,及时沟通协调特药支付工作。与创智公司配合完成了特药结算系统的建设和部署,与6家药店签订了岳阳市直大病保险特药药店服务协议,明确了各自责任、服务管理、费用结算办法。上半年我市职工特药支付210人次,基金支付628.76万元;居民特药支付80人,基金支付227.10万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谭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邵伟兵 0730-8251702